[法院书记员是公务员吗]公务员法院实习心得

来源:法律文书 发布时间:2018-12-04 点击:
12月13日,司法局派我到**区法院实习,以更好的了解法院的审判流程,更好的熟悉各种程序,为我在司法所的相关业务工作充电。
 
  初到法院,我被分到了立案庭,立案庭是法律审判的关口,只有符合条件的案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在立案庭我首先接触的是诉讼文书的写作,如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其次是了解立案的条件,怎样的案件符合立案条件,如何审查当事人的立案资料等,这些知识对我将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奠定了基础。期间有时候还替书记员打电话联系当事人或接听电话以及接待来访客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这使我认识到法律工作者不仅应当具备专业知识,还应当具备社会交际能力和耐心热情的品质。
 
  我在闲暇时间就去听庭审,在庭审过程中,我发现,法官的思路是最清晰的,引导着整个审理过程,法官总结的争议很关键,关系到能否准确的指出案件的要害,而律师都会针对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进行论证,在旁听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对整个案件的驾驭能力、清晰的思路、逻辑严谨的语言着实令我羡慕和惊叹。这也让我深感自身能力的不足,今后要更加努力的学习。
 
  我在法院大多时间都跟着立案庭庭长出去送达,所谓送达大多数情况下就是打电话把当事人叫到法院,然后将文件交给他们,告知他们权利义务,然后让他们填好送达回证就行了。当然也有当事人拒领的情况,这就需要法院派人去送达,遇到通情达理的人,送达就会很顺利,但是遇到蛮不讲理的就需要工作人员做大量的讲解工作,这也是考验一名法官的办案能力的工作,比如一次我和一名有着多年工作经验的书记员到一名离婚当事人的家中送达,但是送去之后当事人拒不签字,说什么也不肯配合,我想干脆就留置送达算了,干嘛还要浪费时间呢,可是这位书记员却任然耐心的解释,直到当事人心甘情愿的签字,事后,这名书记员告诉我,如果能让当事人签字就尽量不要留置送达,我们在说服当事人的过程中也达到了庭前调解的作用,这样也能减少法官在审判过程中的工作量。我顿时感到很愧疚,是啊,无论任何工作都要抱着一种负责的态度去对待,对自己的工作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法官的工作并不是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样轻松无比,不但需要有扎实的法律基础,丰富的办案经验之外,而且在工作中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我在法院的日子里,经常能看到情绪激动的当事人与法官、书记员辩论,有的蛮横不讲道理,有的大吵大闹,有的号啕大哭,工作人员们都很耐心、很温和地为他们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尽最大的努力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经常是一讲就是大半天,他们的敬业精神值得我在今后的工作中学习。
 
  在近二十天的学习时间里,我基本熟悉了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大致全过程,这对我今后在基层司法所办好法律援助案件有极大的帮助,同时在这段时间的学习和实习的工作中,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地位,我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更加应该充实自己,发挥我应有的作用,为社会、群众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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