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行业会计处理】关于保险行业会计特点探讨

来源:经济文书 发布时间:2016-11-29 点击:
【摘要】保险企业是经营保险业务的经济组织。保险业务是一种特殊的业务,它是以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补偿因自然灾害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对个人的死亡、伤残等给付保险金的一种方法。保险会计的对象是可以通过价值形式表现的保险业务活动,或保险资金运动。本文就保险会计和普通会计的区别做了研究。

  【关键词】保险行业     会计    普通会计。

  一、保险企业会计的特点。

  1。未了责任准备金的提存。保险公司保单的有效期与会计年度往往不一致。保险公司对于会计年度末尚未到期的保单应承担的责任称为未了责任或未到期责任。由于保费收入是在保单时入账的,而保险责任要延续到保险期终,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要求,为了正确计算各个会计年度的经营成果,要把不属于当年收益的保费以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形式,从当年收益中提出,作为下的年收入。同理,应将上年度提存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协作本年收入。这种未了责任准备金的提存是保险企业会计核算的一个重要特点。

  2。保险利润的特殊性。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保险利润的计算与一般企业不同。一般企业的利润是以当年收入减当年支出或费用后的余额,而计算保险公司的利润应以当年收入减当年支出后,同时再调整年度的计算有很大的影响。第二,保险企业年度之间的利润可比性较差。一般企业只要经营管理上没有大的变化,各年的利润就会保持相对稳定。

  3。年终决算的重点在于估算负债。

  办理年终决算时,一般企业(如工商企业)的重点在于核算资产,特别是各种可实地盘存的资产,需要核实其实存数。而保险公司年终决算的重点是正确估算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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