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劳务合同范本5篇

来源:劳务合同 发布时间:2020-07-02 点击:

  出国劳务, 亦称劳务出口, 是指劳务出口国(输出国)向劳务进口国(输入国)提供劳动力 或者服务, 以谋取经济利益, 获得外汇收入。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出国劳务合同范本5篇,欢迎阅读参考!

  出国劳务合同范本(1)

  甲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_______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种、工龄和月工资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地间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______国国境的签证和在_________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工资

  1。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月工资/30天×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_________国之日起到离开_________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三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_________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帐户,并按_________国_________银行的规定负担共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________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方人员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_______国______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________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帐户。

  第四条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____________到_______________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_________回到_________,由甲方透过__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带给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和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期间和加班时光带给从居信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_________(货币及数量)。

  4。甲方向乙方人员带给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带给的信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员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带给厨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我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工作时光

  1。乙方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一天工作八小时。

  2。根据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

  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休假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_________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_________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带给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30×假期工作天数。

  第八条甲方权利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光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状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三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光为准。乙方人员有权享受回_________的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它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在紧急状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两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两个月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

  紧急事假,超过两个月的时光,乙方应在两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两个月内负责支付在_________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状况下的一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_________的旅费和替换来_________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_________国通告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种措施。

  在_________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或骨灰运回_________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_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乙方义务

  1。乙方人员在_________服务期间,应遵守_________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乙方人员应尊重_________当地的风俗习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带给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光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推荐。

  第十二条合同期限

  1。服务期为_________年,从乙方人员到达_________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期满后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能够延长。

  3。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_________年后,月工资增长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条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后的一个月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下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

  在本合同签字期内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_________的人员,不享受从_________到_________机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_________至_________的旅费。

  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光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个月的预付款,并在四个月内偿还。乙方人员抵达_________后,_________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第十五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能够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职责,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务必承担职责,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带给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症其它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

  出国劳务合同范本(2)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以________ 公司(总部设于________ )为一方,甲、乙方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于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总 则

  1.甲方负责实施本工程,乙方公司负责为本工程提供劳务。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间全部遗留问题,包括财务问题处理完毕之日止。

  第二条 人 员

  1.乙方公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劳务明细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程、人数、技术条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为本工程派出其授权代表、各类技术人员、工人、管理和服务人员(以下简称“人员”)。

  2.附件一和二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内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一般不得变更。在特殊情况下雇主要求变更时,经乙方公司同意应按下述规定办理:

  (1)人员离境之前如需变更时,甲方应将变更内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甲方变更计划未能及时通知乙方公司,而乙方公司已按计划集中人员和订购机票,甲方应负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人员工作期限期满之前,如需终止雇佣,甲方应在终止雇佣之日前____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3)人员工作期限如需延长,甲方应在期满之前____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授权代表负责组织人员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中国公司的义务,并负责管理人员的内部事务。

  第三条 签证和其他证件

  1.乙方应按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中国国境的一切必要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2.甲方应按项目所在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项目所在国及居留、工作许可证、机动车驾驶执照等必要手续,并承担费用。

  甲方为人员办理上述手续,应向乙方具体明确提出由乙方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证件,如因甲方的要求不明确而引起证件不足致使人员不能入境或无法获得居留和工作许可证,则乙方不负责任。

  3.如果甲方未能为人员获得在项目所在国的居留、工作许可证和机动车驾驶执照等,而使人员无法进行工作,应付给人员在此期间的合同工资。如人员因此被迫返国时,甲方应负担人员的回程旅费,并支付每人____个月合同工资的赔偿费。

  乙方公司没有按甲方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证件,从而使甲方无法为人员办理在项目所在国的居留和工作许可证等使人员无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国,人员工资、回程旅费等由乙方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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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乙方公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将人员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职称、护照号码、发照日期和单位、出发日期通知甲方或甲方在项目所在国的授权代表。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公司的通知后即向项目所在国政府办理申请入境的必要手续,并通知乙方公司。同时甲方应通过项目所在国有关机构通知该国驻华使馆,以便办理入境签证。

  第四条 乙方公司的义务

  1.符合双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术条件;

  2.遵守项目所在国的法律和法令,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3.尊重甲方人员的技术指导;

  4.不参与项目所在国的任何政治活动;

  5.遵守工地和驻地的纪律和规章制度;

  6.与甲方为实施本工程而雇佣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合作共事。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对人员给予正确的技术指导;

  2.尊重人员的人格、风俗和习惯;

  3.不干涉人员在非工作时间的活动自由;

  4.保障人员的安全;

  5.对人员的解雇和更换,应由双方的工地的授权代表商定。

  第六条 工作时间

  1.人员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白班8小时,夜班7小时,每天工作时间安排可由甲方与乙方公司授权代表在工地商定。

  2.凡由于待料、停电、气候恶劣等非人员的责任而造成的停工,应计为工作时间,合同工资照付。

  3.驻地至工地的单程所用时间,不应超过20分钟,超过的时间应计入工作时间。

  4.人员自中国到达工地后和本合同期满自工地回中国前,应分别享有____ 日有薪休息。

  第七条 合同工资
  1.人员的月工资(包括伙食费)在本合同有效内按以下标准支付(美元):

  (1)半熟炼工,帮厨,服务人员

  (2)熟练技工,厨师

  (3)工长

  (4)技术员,护士,翻译,会计员

  (5)驻地经理

  (6)工程师,医师,会计师

  (7)高级工程师

  (8)授权代表

  (9)副授权代表

  第八条 夜班及加班

  1.根据工程的需要,甲方要求人员在夜间工作或加班,应商得乙方授权代表同意,每月加班工作小时原则上不得超过____ 小时。

  3.小时工资按下式计算:

  第九条 工资和加班费支付

  2.乙方公司在工地的授权代表应按甲方提供的表格填写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编制工资单,在每月工资结算日即________日后________天内即________日前提交甲方在工地的授权代表审核批准。

  3.工资单审批后,甲方应在每月工资结算日即________日后一天内将工资和加班费以美元支付给乙方。其中:____ %电汇至________银行营业部乙方公司帐号;____ %支付给乙方公司工地授权代表。若甲方延迟付款应按延迟天数,每天按欠付款总额的____ ‰,以美元向乙方支付利息。

  付款自汇款银行把所需汇款的电传发至中国________银行之日(起息日)起。

  第十条 税金

  乙方负责为人员交纳中国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税金;甲方负责为人员交纳项目所在国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税金。

  第十一条 节假日、每周休息日和年度休假

  1.按项目所在国政府的规定,每周的休息日为星期________。

  2.人员应享受项目所在国政府颁布的法定节、假日和中国春节2天,国庆节1天的休假,共________天。

  3.人员每工作期满1年,享受为期________天的回国年度休假。甲方承担休假人员从驻地至中国________间的往返旅费。人员工作不满一年,其实际休假天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实际工作月数× (x/12)=休假天数

  4.人员在项目所在国的节、假日和中国上述节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间,应享受全部合同工资。

  5.因工作需要并应甲方要求,人员可不回国休假而留在工地继续工作。但需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在此种情况下,人员年度休假工资及其从工地到________间的往返旅费甲方支付,同时支付人员在年度休假期间的实际工作天数的合同工资和加班费。

  第十二条 预付工资

  1.甲方在每批人员抵达岗位后,即应向乙方授权代表以当地货币支付每人相当于________美元的预付工资。

  2.乙方对上述预付工资从人员抵达工地后第________个月还清,每月偿还____ 分之一。

  第十三条 动员费

  1.甲方应向人员每人支付________美元的动员费。

  2.上述动员费应在每批人员抵达工地后由甲方随同人员的机票费以美元一并电汇至中国银行乙方帐号。

  第十四条 保 险

  1.乙方为人员自其离开中国________之日起至返抵中国________之日止在中国投保人身意外险,保险费由雇主承担。甲方应随同人员的月合同工资以美元一并向中国公司支付每人每月________美元保险费。

  2.人员在中国投保人身意外险后,如经甲方要求,乙方可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避免甲方为人员在项目所在国重复投保。

  第十五条 医疗和病假

  1.甲方应为人员在整个合同期间因病或因工伤提供免费医疗、药品和住院治疗。所需中药乙方可代购,但药费、包装费和运费由甲方承担。

  2.人员如因病或因工伤休假不超过1个月,甲方应支付全部月工资。如休假超过1个月但不足3个月,甲方支付____ %月合同工资。如休假超过3个月仍不痊愈送回中国继续治疗,甲方不再支付第4个月的工资,但应承担其回中国的旅费。如甲方要求乙方派人替换该伤病人员,则替换人员由____ 至工地的旅费亦由甲方承担。

  3.人员在合同期间如因病或因工伤死亡,甲方负责其遗体处理并承担死者遗物运回中国的费用。

  第十六条 交通、通讯工具和差旅费

  1.甲方应负担人员由中国________至工地间的往返旅费及每人往返随身携带________公斤超重行李费。甲方应于人员合同期满后回中国前________天,将回程旅费及超重行李费支付给乙方授权代表。

  2.甲方应免费向人员提供驻地至工地间(1.5公里以外)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3.甲方应免费向乙方授权代表、工程师、驻地经理提供一辆小轿车和供人员采购仪器及生活用品的一辆小型货车。如人员人数每超过________人,应增加一辆。上述车辆所需的司机、燃料,应由甲方免费提供,并负责检修。此外,人员在节假日可以免费使用甲方的交通工具,用于正当的目的诸如游览、购物等。

  4.乙方授权代表和人员可以免费使用甲方的通讯工具,如电话、电传、图文传真等。

  5.人员如经甲方批准出差,其差旅费应由甲方负担,差旅费的支付标准和使用的货币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生活和膳食设施

  1.甲方应为人员免费提供适宜的住房,每人使用面积的标准为:工人为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翻译、会计、技术员为 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授权代表、工程师、医生、驻地经理为____ 至____ 平方米;雇主还应免费提供水、电、卧具、空调、沐浴、卫生、洗衣设备和用品及必要的家具和备品(卧具和家具详见本合同附件3和4)。

  2.甲方应向人员免费提供厨房、餐厅、炊具、餐具、制冰机、电冰箱和备品以及水、电、燃料。

  3.中餐专用的餐、炊具,可由乙方在中国代购。所需费用(包括运输和包装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代购上述物品的帐单后________天内以美元电汇至乙方公司帐户。

  4.乙方自费购买人员的主副食。但乙方为此而派遣的必要数量的厨师和帮厨在平日加班的每周休息日、节假日加班应享有标准小时工资。

  5.人员所需部分副食品,如需从中国空运或海运至项目所在国,物品到达机场或港口后,有关报送、提货、运输等工作,雇主应给予协助。

  第十八条 劳保用品及小工具

  1.甲方应为人员免费提供一般劳保用品和专用劳保用品以及办公用品,本合同附件7中所列的一般劳动用品可由乙方公司在中国包干代购,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人________美元。专用劳保用品如需乙方公司代购,由雇主据实支付货款,并承担这些物资的包装费及运费。

  2.甲方应免费向人员提供各工作所需的手工用小工具。手工用小工具如需乙方在中国代购,所需费用(包括运输费、包装费)由甲方承担,并在收到乙方公司代购手工用具小工具的帐单后____天内以美元电汇至中国公司帐户。

  3.本合同未列的,但为顺利实施本工程所必需的其他用品应经双方工地授权代表协商同意后,由甲方免费提供。

  第十九条 保密

  1.乙方及其人员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对于本工程的一切资料及情况应对第三者保守秘密。

  2.甲方及其任何人员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对于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提供劳务的条件和价格以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和情况应对第三者保守秘密。

  第二十条 涉及第三方的事宜

  1.人员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涉及项目所在国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应由甲方出面处理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

  2.人员因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而发生的涉及项目所在国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甲方应协助乙方出面处理,所发生的费用乙方负担。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如天灾、战争、内乱、封锁、暴动、传染病、政变等,使本工程无法继续进行,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暂停。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应负担人员的回国旅费。

  第二十二条 仲 裁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补充和修改

  根据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修改或补充的条款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 文 字

  本合同用中英文写成,中英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国劳务合同范本(3)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提供劳务工种:        国内指定联系地址:

  国内指定联系人:       国内指定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并在双方充分理解和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居间为乙方与国外雇主建立雇佣关系所涉相关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于xx年xx月xx日在xxx签订本出国劳务居间合同。

  第一条 相关解释

  本合同所称国外雇是指:承包国外建筑工程且与甲方有合作关系的中国公司驻外项目部(子公司、分公司)或国外公司。

  本合同所称的劳务是指:乙方按照国外雇主的要求并为国外雇主提供的劳动。乙方承诺服从国外雇主对其合同工种以外的工作安排和调动。

  本合同所称的所在国是指:阿尔及利亚。

  第二条 劳务期限

  乙方为国外雇主提供劳务的工作期限为  个月,自乙方离境之日起算。根据工程需要,甲方在征得国外雇主的同意后,有权适当延长乙方工作期限,延长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甲方可以随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安排。

  第三条 出国费用

  1、乙方出国劳务所需费用,包括护照费、体检费、培训费、考试费、签证费、国内交通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确认,甲方一旦为乙方办妥上述出国手续,无论何时或何种原因未能出国或出国后回国,上述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中介及管理费用

  1、乙方向甲方缴纳出国劳务居间费用人民币   元。乙方出国且国外雇主同意聘用乙方,该费用不予退回。

  第五条 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有权更换国外雇主,乙方必须服从。

  2、负责与国外雇主之间保持合作关系,并向乙方如实介绍劳务项目的有关情况。

  3、负责乙方出国和归国的组织工作,以及出国前的思想教育、外事教育工作。

  4、鉴于建设工程劳务中安全等方面的特殊性,甲方负责协助国外雇主对乙方在外劳务期间的工作、生活和现场协调进行安排,以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5、为方便管理,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与乙方所辖市/县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如实向甲方提供个人简历,保证具备提供劳务所要求的各项技能,拥有符合中国国家规定要求的资格证书;同时,乙方应保证身体及精神状态良好,以积极努力的态度、高质高效完成劳务工作。

  2、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办理各项出国手续,并按时提供相关证件等资料,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服从甲方确定的各项时间安排,保证在办理完签证并购买机票后按时成行,否则相应发生的费用和各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国外提供劳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及国外雇主对劳务事项、生活、分工及在工程所在国各地各项目间的统一安排,以及返回国内时间的统一安排。

  5、乙方应遵守工程所在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尊重所在国的风俗习惯,不得有任何违反外事纪律、有损国外雇主和甲方声誉的行为。

  6、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国外雇主的要求提供劳务,如果由于乙方原因而引起返工、修补、重做等情形的,根据所在国法律及国外雇主的规定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应当注意节约材料、爱护机械设备和生产工具,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非正常损坏的,根据所在国法律及国外雇主的规定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未经国外雇主和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为任何第三方工作或提供劳务,不得从事与本合同劳务无关的其他经营业务事项,不得从事本合同以外的其他商业活动。

  9、乙方自备个人餐具及其他生活用品。

  10、乙方到达项目所在国后,必须将护照和工作准证交国外雇主统一管理。

  第七条 劳务报酬及支付方法

  1、乙方在国外工作的劳务报酬,由国外雇主根据乙方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确定。具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建筑工程劳动定额实行计件报酬,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双方商定按照阿尔及利亚康斯担丁大学城项目规定的价格实施;(含国内社会保险费用)。休息日和出返国途中不计报酬。

  2、乙方在国外遇有工作量不能满足乙方工作,连续超过3日后,甲方负责要求国外雇主每天向乙方支付生活费5美元或安排点工。

  3、乙方在国外期间患病,经国外雇主或所在国医院确认不能工作的,甲方负责要求国外雇主每天向乙方支付生活费5美元。如果乙方超过20天还是不能工作的,甲方有权遣送工人回国,同时解除劳务合同。

  4、乙方个人原因请假或旷工不得劳务报酬,也不得生活费。

  5、甲方敦促国外雇主与乙方在每月10日前对乙方上一个月应得劳务报酬的数额进行结算,双方对结算单进行签字确认,采用记帐方式记载于乙方名下。

  6、甲方保证国外雇主在扣除乙方生活费、借款后,每半年与乙方结算劳务报酬一次并预支部分劳务报酬给甲方,甲方每年分两次(9月和春节前)将款项支付至乙方在国内办理的银行帐户。乙方回国后由国外雇主与甲方进行结算,国外雇主在扣除预先支付给乙方的劳务报酬、生活费、借款和其他应扣款后将乙方应得劳务报酬支付给甲方,甲方一次性结清乙方劳务报酬(上半年回国的当年9月一次结清,下半年回国的次年春节前一次结清)。

  7、为了减少汇率变化可能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在甲方采取将外币转换为人民币后支付乙方,双方商定,美元与人民币汇率固定为1:7.8,不采取即时汇率计算。

  第八章 保险

  1、甲方鉴于自己的居间人身份,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受托代为乙方办理养老、失业和医疗等社会保险,但所需向社保机构缴纳的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的费用,均应由乙方承担。经乙方申请,乙方不要求也不委托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失业和医疗等社会保险,故甲方同意不从乙方所得的劳务报酬中扣除社会保险费用。

  2、为切实落实保护乙方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甲方自费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费。乙方在国外发生工伤、非因工负伤、因病致残等保险事故,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保险理赔,但乙方国外雇主、政府机构若已经承担了且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赔偿款项,保险理赔所得款项全部归甲方所有;但乙方国外雇主、政府机构若未承担赔偿款或虽然承担但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数额,以保险理赔所得款项补齐差额,剩余部分归甲方所有。保险理赔款支付乙方后,应视为乙方将对国外雇主、政府机构的赔偿请求权转让给甲方。乙方确认,无论是国外雇主、政府机构赔偿,还是通过甲方办理的工伤保险赔偿,就同一项目,乙方不能得到双份赔偿。

  第九条 合同提前解除的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国外雇主提前解雇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发生的取消签证费、在国外办理各种证件、手续的费用以及给国外雇主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和赔偿,该费用从乙方应得的劳务报酬中抵扣:

  1)严重违反外事纪律、国外雇主工作纪律、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和其他要求的;

  2)有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偷窃、赌博、嫖娼、私自外出、擅自停工、罢工、游行或违反工程所在地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等行为的;

  3)被发现在出国劳务前对甲方隐瞒了个人严重不良记录的;

  4)擅自到中国驻外使、领馆、所在国有关部门进行诬告的;

  5)以任何形式私逃、打黑工或成为任何公司的合作伙伴的;

  6)参与当地邪教或帮会活动,或私自向外泄露内部情况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其他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的。

  2、甲方与国外雇主之间的合作关系建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乙方在国外没有工作,且甲方也无法为乙方更换新的国外雇主,本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应安排乙方回国。此种情形,甲方应按照乙方未履行劳务的期限与合同期限之间的比例赔偿乙方负担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出国费用,且负责要求国外雇主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3、乙方要求提前回国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发生的取消签证费、在国外办理各种证件、手续的费用以及给国外雇主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和赔偿,该费用从乙方应得的劳务报酬中抵扣。

  4、乙方发生工伤事故,导致乙方提前回国的,甲方负责要求国外雇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以及本合同第八条第2项规定支付各项工伤待遇。若国外雇主实际赔偿及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款两项合计仍低于我国法律规定的标准,不足部分由甲方负责代为补齐。

  第十条 特别约定

  1、根据《国务院关于驻外、援外人员在国外牺牲、病故善后工作的暂行规定》【国发(1981)147号文件】的规定,在履行劳务合同期间,乙方如在国外患病、负伤或死亡,按航空公司、所在国政府、保险条款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甲方不安排且不负责办理乙方亲属前往探望及处理善后事宜的相关手续。有关善后赔偿事宜,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2项规定办理。

  2、乙方因非工作行为或自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及其亲属无权向甲方或国外雇主提出任何权利要求。

  3、双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联系地址为有效联系地址,双方因履行本合同需要进行书面联系或进行通知的,相关文书自通过邮政挂号信、EMS特快专递、其他快递等合法途径第一次到达该地址时,或直接送达后由指定联系人签收的,均视为有效送达。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指定联系地址发生变化的,双方均应书面告知对方,否则对方按原指定联系地址送达仍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如因动乱、战争或其它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甲方负责及时安排乙方返回国内,双方同意互不追究对方的责任。在回国后甲方应与乙方完成最终结算。

  第十二条 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签署的《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争议

  乙方承诺,在国外期间如因履行本合同出现争议时,保证首先无条件地服从甲方或国外雇主的安排和处理,待回国后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在本合同基础上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不得对本合同的实质内容进行修改,且应以不违背本合同条款规定为前提。

  2、本合同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此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盖章)             (本人签字)

  出国劳务合同范本(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向甲方带给技术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以下称为派遣人员),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

  为保证甲方工程的顺利完成,双方应互相协作,认真执行合同。

  第二条 人员派遣

  1。乙方应按双方商定的计划派遣人员。甲方所需派遣的人员应提前2个月用书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员一览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种、护照号码及____ 国申请入境所需要的资料。

  2。乙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从其居住国)的出境手续,并承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在____ 国的入境和居住手续由甲方办理,并负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

  3。根据工程计划的需要,派遣人员可随时增加或减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员时,甲方同意提前2个月向乙方总部提出派遣人员计划。增加人员的工资,按本协议附件1所列工资标准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种,其工资标准应由双方驻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据工程进度,如现场需要减少人员,则应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后实施。

  第三条 准备金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准备费每人________美元。准备费应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计划的同时电汇乙方________银行________帐号。

  第四条 工资

  1。派遣人员的工资应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资表支付。工资的计算应从派遣人员离开乙方所在国______机场之日起到离开________国________机场之日止。乙方同意尽可能安排最短路线,以缩短路途时光。

  2。派遣人员的基本工资详见附件1。

  3。基本工资以月计算,凡不满一个月的按日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的1/25。

  4。根据________国目前的经济状况,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每年增长____%。

  第五条 工作时光及加班

  1。乙方人员的工作时光为每月____天,每周____天,每一天8小时。

  2。每周休假____天,具体休假日期可由双方在现场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气候条件等影响不能正常施工时,经双方协商能够临时调整工作资料。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时,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的工资。

  4。如工作需要并经双方同意,乙方人员能够加班。甲方按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1)平时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25%;

  (2)平时夜间加班(22点至次日晨5点)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50%;

  (3)节日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200%;

  (4)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月基本工资/200小时)×加班小时数×加班工资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资和基本工资同时支付。

  第六条 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带给厨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设备,由乙方自选办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给乙方每人每一天________美元的伙食费,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电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资采购用车由甲方带给并支付费用。

  第七条 节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员有权享有____国政府的法定节日。

  2。所有乙方人员在工作满11个月零____天后,应享受____天的回国探亲假,由________国________机场至________机场的往返机票由甲方支付,应尽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线。

  3。如果现场施工需要乙方人员推迟回国休假时,乙方同意说服其人员延期休假,甲方同意为了补偿乙方人员的损失,应给予适当的报酬。

  4。关于补偿上述损失的报酬,可根据当时的状况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但这项补偿不应少于______国______机场至________机场之间的单程机票价金额。

  5。乙方人员由于家属不幸等原因,工作满半年以上时,经双方现场代表协商同意,能够提前享用探亲假。如有关人员已享受回国休假,其往返旅费应由乙方负担,对这一类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资。

  第八条 旅费及交通

  1。甲方负担乙方人员从________机场至工程现场之间的往返旅费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务必的食宿费。但乙方应努力减少这项额外费用的开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进入________国的入境费用(例如机场税等)

  2。甲方负责带给乙方人员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时也带给现场代表、工程师及其他管理人员的工作用车。

  3。乙方应凭机票或收据(按购票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向甲方结算。

  第九条 税金

  乙方人员应在________(其原居住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负担;乙方人员在________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甲方负担。

  第十条 社会保险

  1。乙方人员在合同有效期内的人身保险,由乙方自选办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员每人每月________美元的人身保险费。

  2。乙方人员在工地发生工伤,甲方只承担其医疗费用,如发生死亡事故,乙方应负担所有的费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抚恤。

  3。如乙方人员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时,遗体运回其原居住国或就地埋葬,遗物运回其原居住国,一切有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4。派遣人员经医生证明因疾病或工伤而缺勤30天以内者,发给基本工资;在30天和90天之间者发给基本工资60%;超过90天者则不发工资。

  第十一条 医疗

  1。乙方所有人员在____国发生工伤或疾病时,其医疗及住院费由甲方支付。

  2。现场医务室需用的常用药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购置计划,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国或其他地方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员在200人之内,配备医生一名,男护士一名,超过200人时,是否增加医务人员,由双方现场代表研究确定。

  第十二条 劳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员所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每人每年两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镜、安全帽、安全带等。

  第十三条 支付办法

  1。除机票费和准备费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项费用,均按80%美元与20%的________国货币的比例支付,如需要改变这一比例,须经双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资和应付乙方的机票费应于休假当月之初支付。

  3。乙方现场会计每月末编制派遣人员工资及其他各项费用表,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伙食费等项,经甲方审查和批准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电汇________银行________帐号,银行汇费由甲方承担。20%的________国货币在现场支付。

  4。美元与________国货币的兑换率,按支付日当天________国政府银行公布的买卖中间价折算。

  5。乙方派遣人员到达现场后,甲方同意预支每人1个月的伙食费,如需预支其他费用,由双方现场代表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住房和办公用房

  1。甲方将按下列标准免费带给乙方人员的住房:

  (1)代表、工程师、总监工每人一间;

  (2)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医生、会计师、翻译及其他管理人员2人1间;

  (3)其他工人每人约4平方米,但每间不超过12人。

  2。住房内包括空调、卫生设备、家俱和卧具等备品。

  3。甲方同意带给乙方行政人员所使用的办公设备(如打字机、计算器、复印机等)、洗涤设备和用品。

  第十五条 人员转换

  1。乙方负责派遣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的合格人员到________国现场工作,如甲方认为派遣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双方现场代表同意后,由乙方负责替换,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人员务必遵守________国政府的法令和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如违反当地法令和风俗习惯而务必送回国的,经双方协商后,由乙方负责送回,机票由乙方负担。如需另派人员替代时,则乙方应负责________机场至现场的旅费。

  3。乙方人员因疾病和公伤,经甲方指定的医生证明确实不能继续工作者,应送回其原居住国的,其旅费由甲方负担,如身体状况不合格者,经双方医生检查证实,是因乙方体检疏忽,务必送回其本国的,其旅费由乙方负担。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由于天灾、战争、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继续进行,甲方应负责将乙方人员送回其原居住国。

  2。如遇上述状况时,甲方人员不撤退,乙方人员亦不撤退,但甲方应支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工资。

  第十七条 争议及仲裁

  1。在执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同意透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按____项仲裁:

  (1)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2)在被诉方所在国的仲裁机构按照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2。争议一经裁决,双方务必忠实履行,所发生的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八条 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签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结束,所派遣人员回到其原居住国,以及双方帐目清后终止。

  2。本合同与附件及工程资料,不经另一方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________文、________文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2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略)

  出国劳务合同范本(5)

  甲方:

  注册地址:

  工商登记号码: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联系电话:

  网址: 传真:

  乙方:

  注册地址:

  工商登记号码: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联系电话:

  网址: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聘用中国员工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有关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及相关事宜,适用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国员工或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另行订立《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明确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具体人数、姓名、聘期、聘用费等事宜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 乙方与被聘用的中国员工之间系聘用与被聘用的劳务关系,双方能够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另行订立《聘用约定》,确定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聘用约定》副本需送甲方备案。

  第四条 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购房贷款(含担保)等民事事宜,应另行订立相关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所生争议,与甲方及本合同无关,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职责。

  第五条 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出国、培训需约定服务期限、费用、赔偿等事宜,应事前订立相关出国培训协议或者培训协议,确定各自权利义务。所生争议,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职责。

  第六条 本合同资料与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变更而不一致的,分别以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7。1、甲方能够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合同有关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用工,并有权对其违法用工、损害被聘中国员工利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要求;

  7。2、应乙方或中国员工的要求,甲方有权对发生争议的乙方和中国员工进行调解;

  7。3、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条款与之不一致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该项规定;

  7。4、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第八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8。1、 甲方应教育被聘中国员工遵守中国法律和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商业秘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8。2、 甲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承担约定的福利待遇费用;

  8。3、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中国员工的出国(境)手续;

  8。4、 对乙方委托甲方管理驾驶关系的中国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为贴合条件的中国员工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8。6、 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9。1、乙方有权对甲方推荐的人选进行选取,或在甲方推荐人选之外自行选定贴合国家规定的应聘人员,须在中国员工第一个工作日前经由甲方办理聘用手续;

  9。2、对聘用的中国员工,视聘用期限规定试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满十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9。3、 试用期内,如不贴合录用条件,乙方能够解聘,但应支付试用期聘用费。试用期满,所聘中国员工自动转为正式聘用员工,其受聘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9。4、 对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乙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中国员工公开)的中国员工,对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害的中国员工(重大损害的标准应由乙方在乙方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但若中国员工对乙方制定的损害标准提出疑义而产生劳动争议的,须事先透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确认重大损失的标准有效后,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9。5、 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之不一致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执行该项规定;

  9。6、 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十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0。1、 乙方应尊重中国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歧视中国员工的种族和性别;

  10。2、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和政府的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10。3、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对被聘中国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并为其提高劳动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带给便利条件;

  10。4、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有关工作时光的规定,遵守法定工时制度,乙方安排中国员工加班的,应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300%。

  10。5、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保证中国员工法定节假日及婚假、产假等带薪假期。为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于连续15天或累计1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对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月一天计算休假天数。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的,在征得受聘员工同意状况下,视为休息日加班予以经济补偿;

  10。6、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医疗期的规定,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的中国员工给予医疗期;

  10。7、 乙方应执行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不得剥夺贴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权益;

  10。8、 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工资的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资。对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年终加付一个月的聘用费。当年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工作一个月加付月聘用费的十二分之一;

  10。9、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中国员工带给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和健康检查;

  10。10、乙方务必为从事驾驶员工作或者驾驶机动车的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第三者职责险,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职责;

  10。11、乙方应当为其派遣境外、国外工作或培训的中国员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险和医疗保险。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病)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中国员工工作或培训所在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职责;

  10。13、乙方应当为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意外医疗保险。投保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_____万元和_____万元。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职责;

  10。14、乙方应督促中国员工办理受聘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教育中国员工遵纪守法;

  10。15、因本合同第四章争议事宜引起的劳动争议仲裁或法律诉讼,并使甲方成为争议当事人的,乙方就应理解委托,作为甲方代理人之一与甲方共同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10。16、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有关税收的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中国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缴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职责;

  10。17、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 解除或终止聘用的条件、程序和补偿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能够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1。1、 被聘用的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贴合乙方的用人标准或条件的,但乙方应于试用期满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

  11。2、 中国员工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11。3、 中国员工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

  11。4、 中国员工因卖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1。5、 中国员工因吸毒被强制戒毒的;

  11。6、 中国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或者劳动教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终止聘用中国员工(但贴合本合同第十一条情形的除外)

  12。1、 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过其他工作的;

  12。2、 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12。3、 中国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乙方未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过工作岗位的;

  12。4、 被聘中国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12。5、 中国员工因公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

  第十三条 乙方解除或终止聘用贴合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中国员工,须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条所属状况消失期间的工资。

  第十四条 除贴合本合同上述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约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国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分别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否则另行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管理费及中国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代替提前通知期。同时支付该员工聘用时光每满一年,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聘用时光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医疗期满后被解聘,除按上述标准支付补偿金外,还须支付中国员工不少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患绝症的,还应当按国家规定标准加发医疗补助费。

  第十五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务必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但甲乙双方应按下列约定的条件和标准执行:

  15。1、 被聘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2、 被聘中国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3、 被聘中国员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代替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条 中国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能够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6。1、 中国员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

  16。2、 中国员工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16。3、 中国员工与乙方就出资培训、分配住房等事宜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

  16。4、 国家或_______市有个性规定的。

  第五章 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七条 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聘用人数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条构成的聘用费。

  第十八条 聘用费经甲乙双方协商,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并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书》为当月聘用费的结算依据。聘用费能够人民币或者等值于人民币的外币报价结算。

  第十九条 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应根据中国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物价上涨指数、聘用员工社会保险基数的调整、社会保险福利制度规定的各种费用调整幅度,以及中国员工工作业绩和岗位变动,相应调整聘用费,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 经甲方同意,乙方能够从聘用费中扣除工资部分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具体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于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并结清当月的聘用费。

  第二十二条 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对方支付并结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 中国员工在聘用期间发生因公致残、死亡事故时,应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为主、乙方协助,做好善后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已按约定为中国员工支付相关保险费的,则先由保险赔款支付。

  第六章 违约职责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经订立,对双方即具有约束力,甲方和乙方均应自觉履行,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能够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结清聘用费或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费用而延迟付款,并且无甲方认可的正当理由的,乙方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透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所称“中国员工”,系指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所聘用的中国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聘用费”,系指乙方每月付给甲方的聘用中国员工的各种费用的总和,其中包括:

  30。1、中国员工的工资;

  30。2、为中国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0。3、医疗与保险等员工的福利费;

  30。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服务费。

  第三十条 本合同所称“管理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支付给甲方的除中国员工的工资以外的其他各种费用的总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所称“社会保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费用。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所称“员工福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中国员工医疗、保险、活动、慰问等事宜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所称“服务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为中国员工带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而产生的经营成本及有关税费。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所称“工资”,系指乙方因实际使用中国员工而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规定务必由乙方承担的支付给中国员工的劳动报酬总称。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满前30天内,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长。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分别以中文和_____文书就,具有同等效力。当两种文本存有不一样解释时,应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订时光: 签订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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