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梯维修保养合同范本5篇

来源:合同样本 发布时间:2020-09-15 点击:

  电梯是指服务于建筑物内若干特定的楼层,其轿厢运行在至少两列垂直于水平面或与铅垂线倾斜角小于15°的刚性轨道运动的永久运输设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电梯维修保养合同范本5篇,欢迎阅读参考!

  关于电梯维修保养合同范本(1)

  甲方:

  乙方:

  为了使用户安全、正确、方便地使用电梯,保证电梯能正常运行,现经甲、乙双方磋商协定,就甲方所服务的 内的电梯维护保养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电梯型号及保养费用

  二、 合同期限及付款方式

  1月一方欲终止本合同,均应于本合同终止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如双方未曾依上述规定提出终止合同,则必须在合同期满时方能终止本合同。

  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

  三、 保养等级内容

  A级保养:保证保养电梯的安全正常使用,定期检查调整个安全部件及各活动部件,并定期进行清理润滑(依据电梯保养周期表内容执行)。提供全天24小时应急修理服务,在维保期内乙方负责免费提供为保证该设备安全正常使用所需要的所有电梯配件更换及维修产生费用(电梯的装修、照明更换除外),负责实施技监局年检前后的整改工作,并达到质检局的各项年检标准(但年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保养期内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 甲方按合同要求按时付款。

  (2) 甲方应按电梯操作规范,合理、安全、正确地使用电梯,避免出现人为的损坏;

  (3) 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4) 尽可能为乙方人员提供有关保养、维修的各种方便,以便尽快地使设备恢复正常运作;

  (5) 前述电梯及其附件均为甲方财产,应由甲方负责保管,乙方只负责执行一切有关保养维修服务。

  2、乙方职责

  (1)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关的维修许可证、作业人员证等相关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且在每个电梯中张贴维修人员的电话号码及“乘客须知”提示牌;

  (2) 以顾客满意为最高目标,提供一流、优质服务;

  (3) 每月至少两次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

  (4) 定期向甲方报告保养设备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每月甲方汇报一次;

  (5) 提供各部件润滑(运行系统、传动系统)以及整机运行情况检查;

  (6) 检查调整各项机件及安全保护系统;

  (7) 指导甲方操作及正确使用设备;

  (8) 以电梯保养周期表的内容实施保养。

  五、保养工作中的免责范围:

  1、 在保养合同期内,因甲方人为或恶意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使用不当引起的零配件及电器元件严重损坏等情况,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承担乙方的修理人工费;

  2、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公共设施损坏造成的电梯整修和零部件的更换由甲方负责;

  3、 由于现行的适应于电梯设备的法令、法规变化而必须进行的工作,而这种法令法规的变化生效于甲方与本公司签订合同日期之后,对于这种变化,乙方负责及时通知甲方。

  六、其他

  1、若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电梯故障造成的任何设备、财产、人员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义务。

  2、乙方应安排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维修、维护,在维修、维护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疏忽、失职造成人员伤亡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义务。

  3、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守约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承担本合同总标的金额20%的违约金。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5页,本合同及其附件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雅安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备案一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关于电梯维修保养合同范本(2)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电梯之事宜订立本合同。

  注:1. 此价格不含税价,不包土建、井道修改及土建回填等费用。

  2.此合同指乙方包设备、安装、质量、验收等费用的价格。

  第二条.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选择如下第 种方式支付电梯款: ①转账支付:

  本合同的电梯款应全部通过银行转账给乙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对于甲方未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款项,乙方仍可要求甲方履行付款的义务。

  ②现金支付:

  乙方的收款人员每次收款时,应向甲方提交乙方财务部出具盖公章的《委托收现金证明》及相应的收款票据原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对于甲方未依本规定要求之形式支付的款项,乙方仍可要求甲方履行付款的义务。

  第三条.付款期限

  甲方以合同总价为基准,按如下方式分期向乙方支付电梯款:

  第壹期、合同总价的(即¥40000.00元)于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付讫;

  第贰期、合同总价的(即¥200000.00元)于货到工地签收后当天内付讫; 第叁期、合同总价的(即¥100000.00元)于验收合格后三天内付清。

  第四条.技术标准和技术资料

  ①技术标准:

  电梯执行《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和《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扶梯、自动人行道则执行《自动扶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97)》。

  ②技术资料:

  为保障本合同项下电梯能适用国家及甲方安装要求和标准,甲方应当在签署本合同的同时将乙方提供之《电梯技术规格及井道/机房土建布置图》(以下称“布置图”)等所有技术资料盖章确认后交给乙方,届时该图纸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五条.交货期限

  ①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壹期款及第四条第②款约定之技术资料后, 30 天生产完毕交货到本合同指定之收货地点;安装期为20天内(不包括技术监督局验井道),验收合格后15天内取得合格证。

  ②出现下列情况时,交货期予以顺延:

  a、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付款;

  b、甲方未按第四条第②约定提交技术资料;

  c、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生产、交货的。

  第六条.电梯设备的运输及签收

  ① 方确认下列各项内容,乙方负责将电梯设备运到指定地点。

  收货安装地址: L1:龙岗区丹竹头树山街3号 L2:龙岗区丹竹头圆墩东一巷3号 。 ②为充分保障甲方按合同约定使用电梯的权益及符合特种设备监管单位对项目运作资料备案制订的规范,本条第①款约定之“联系人”代表甲方与乙方进行如下工作: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不能使用其公章或甲方为自然人且自身无法与乙方就交货、票据给付、签收维修保养记录等相关事宜进行书面签证时,均由“联系人”代表甲方与乙方签证。

  ③若本条第①款约定之“联系人”无故拒绝签证的,乙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相对应义务的履行期限均予顺延,所产生之费用、损失均由甲方承担。本合同项下电梯到达上述“收货地址”后三天内,若该“联系人”不予签收的,则视为甲方收货。

  ④若上述之“联系人”需更换,甲方应当即书面通知给乙方,与乙方重新书面确认新的“联系人”。否则,视为未更换。

  第七条.乙方质量保证

  ①本合同项下电梯/设备包装,应按乙方企业的统一标准执行,以保证本合同项下电梯/设备安全抵达上述第六条约定之“收货地址”。

  ②自乙方交货后第二个月开始起计,乙方提供一年的免费保养。

  ③甲方提货后由于放置时间长(一般超过三个月)或保管不当(未防潮、防盗、防腐蚀、防高温)导致电梯不能正常安装或出现由于上述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其质量责任由甲方负责。

  ④质保期内,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有权中止于质保期内应履行的保养/维修服务,甲方自行承担责任,且此期间应计算于免费保养内。待甲方履行付款义务后,乙方才恢复本合同项下电梯的保养/维修义务。

  ⑤在质保期内,乙方无偿更换、维修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的零部件,但非乙方履行的安装工程或维修服务或人为故意因素或操作或管理不当、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事故(如地震、战争、台风、雷击、浸水等)等原因造成本合同项下电梯损坏、故障的,不属于免费更换范围,乙方可予以有偿修复。

  ⑥乙方应保证其制造、生产的电梯符合国家标准。

  ⑦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可为本合同项下电梯实行有偿终身维护保养及技术服务。

  ⑧若因乙方设备质量缺陷,致使本合同项下电梯出现设备故障或运行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八条.检验

  ①货到本合同约定之收货地址当日,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检验签证;乙方货到收货地址三日内,甲方未予检验的,视为甲方检验合格收货。

  ②在包装箱体完好无损的情况下,经查实货物数量、型号规格与约定不符的,甲方应在货到本合同约定之收货地址后七天内书面提出,届时由乙方核实后负责补足、修理或更换。

  ③货物交付甲方工地后,乙方安装人员需进场,由甲方提供场地给乙方人员负责保管。

  ④验收的具体标准参照龙岗区南湾街道丹竹头社区苏房街9号菱王电梯。

  第九条.合同变更、终止和违约

  ①本合同签订后,为充分确保甲方的权益,如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则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向对方提出,经得甲、乙双方一致书面认可变更后,才能变更。若因该次变更导致产生的费用,均由要求变更的一方承担。同时,若甲方提出变更,均应附带本合同约定之交货期的顺延;若因变更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则视为要求变更的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

  ②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甲方已付款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时,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之违约金已包括对造成守约方损失而予以的补偿。

  ③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的执行时,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应及时与对方书面联系,重新协商本合同的履行办法。如未能及时告知对方,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免除其承担违约责任。

  ④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解除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3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其他事项

  ① 甲方需将本合同项下电梯委托乙方实施安装的,若工作需要可另行由甲、乙双方合法有效签订《电梯安装合同》予以约定;甲方未委托乙方安装的,所产生之后果、责任由甲方承担。

  ②本合同之全部内容,未经甲、乙双方的一致同意及确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本合同内容作出任何形式的修改与增、减,否则视为无效。

  ③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与纠纷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合同壹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签署布置图后即刻生效,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⑤本合同之约定取代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前的一切口头或其他形式的约定。

  ⑥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盖章日期: 盖章日期:

  关于电梯维修保养合同范本(3)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兹委托甲方负责维护保养乙方在用电梯(扶梯)。为了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职责,双方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订立契约,议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 维护保养电梯(扶梯)明细:

  合同总金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第二条 维护保养方式及服务范围、要求:

  1、合同期内:甲方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每15日一次派遣保养人员,定期对乙方的电梯(扶梯)进行规范性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应按GB/T18775《电梯维修规范》执行。

  2、甲方对电梯提供24小时紧急故障处理服务。

  3、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乙方应立即电话或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通之后 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4、甲方维保负责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第三条 维保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办法:

  1、付款方式:

  2、付款办法: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乙方出示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许可资质证。派遣保养人员,必须配戴《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胸卡,并应遵守乙方有关规章制度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对乙方电梯(扶梯)进行维护保养。每次工作完毕,甲方维保人员应请乙方管理人员在《(电梯)扶梯维护保养报告书》上签字确认。

  3、甲方在维护保养电梯时,如确认需维修或更换零件时,应列出维修项目、维修费用,以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签字许可后,甲方方可进行,并应保证向乙方提供正厂原装备件。

  4、若电梯(扶梯)的年度定期检验不合格,属甲方维护责任,甲方负责整改及其费用。

  5、在合同维保期内,因甲方维保不当造成安全事故,则由甲方负责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并负责免费修复。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委托给甲方进行维护保养的电梯(扶梯),应是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检测并取得电梯(扶梯)使用注册登记证的在用电梯(扶梯)。

  2、在维护保养期限内,乙方不得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含甲方人员)对电梯(扶梯)进行维护保养,维修及附件加装、装修。

  关于电梯维修保养合同范本(4)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保养部门:

  联 系 人: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急修电话:

  邮 政 编码: 法人委托人:

  休 息 日: 联 系 人:

  户 名: 户 名:

  开 户 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 约 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双方按照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全监察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共同确定以下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保养服务内容条款。

  一、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符合本合同第二条的前提情况下生效。

  二、 本合同所述及的“电梯设备”是指在本合同中列出的、由甲方委托乙方保养的、已经政府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并允许使用的各类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甲方设备的总称。

  三、 服务对象

  甲方委托乙方对于 公司的电梯设备提供保养服务。(电梯设备的具体规格详见本合同条款:“八、电梯设备规格和服务费用“中表一所列)

  四、 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服务时间

  1 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确定在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下午4:30)内进行,甲方若有特殊需要,乙方也可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内提供服务,但需要另行计费。

  2 本合同所保养的电梯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

  六、乙方的服务内容

  甲方根据需要,确认并要求乙方以 □A方式 □B方式 □C方式 提供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一( C )”。

  七、双方责任

  乙方的责任:

  1、 在提供服务时,当甲方保证提供实施服务条件的前提下,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2、 严格按照附件一规定的内容提供服务,并根据乙方所提供的”(电梯)保养年度作业计划表“(附件二)所列的项目进行,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保养工作。

  3、配件。

  4、 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对有效服务期内的电梯设备实施年检,对政府主管部按照合同约定的保养方式,提供确保整机正常和安全的运行所需的备品门提出的保养环节、部位的整改内容、项目及时提供免费整改。

  5、 在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有效服务内,如存在的故障(不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畴内),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整改。

  6、当存在的故障可能严重影响电梯设备安全运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暂时停止使用该电梯设备。

  7、 如遇天灾人祸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梯零部件损坏,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与修理或进行更换,甲方另行支付材料费,乙方不再计取人工费。

  甲方的责任:

  1、 负责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对电梯设备日常管理的法规、规定和要求进行全面管理,对乙方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进行确认。

  2、 在乙方提供保养服务期间,负责给予乙方合理和充争的停梯时间并协助和管理设备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3、 在有效服务期内,甲方若需对本合同电梯设备实施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的,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规章、规定实施,因非乙方实施的上述工程而影响到乙方保养电梯设备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属甲方管理、使用不当、人为损坏、不可抗力或非保养范围内的原因,而导致电梯设备需要修理、更换的,应由甲方负责。在甲方与乙方签订《产品修理合同》后,由乙方实施修理、更换。

  5、 甲方应按照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履行电梯使用单位的义务。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经获得并知晓。

  6、 政府主管部门对有效服务期内的电梯设备实施年检,对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内容不属于保养环节、部位等引起的整改内容由甲方负责实施整改。

  五、 服务费用:每台每年 元,合计每年壹万壹仟元。

  六、 支付方式:甲方每半年支付合同额的50%,乙方必须出据正式税务发票。

  七、 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 土建工程中的电梯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道隔离网、机房电源等附属设施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和维修等工作。

  2、 本合同及合同附件所述内容之外的其它项目。

  八、 其他

  1、 服务期内,甲方需要增加电梯设备功能和改变性能时,或因国家颁发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电梯设备进行改造时,双方应在另行签订《产品改装合同》实施。

  2、 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负责按照当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 合同签订时,需要对合同条款增加和更改的,或者要求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时,双方应在“另行约定事项”中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 本合同服务期满后,双方未及时续签《产品保养服务合同》,但甲方仍然接受乙方继续提供的保养服务的,视作甲方同意本合同的延续,双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5、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关于电梯维修保养合同范本(5)

  甲方:

  乙 方: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安装维修许可证资格的专业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以及TSG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为保证电梯的良好技术状况和安全可靠的运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就 渭南市苏园丰景小区 26部电梯维保事项 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2. 保养时间:

  2.1本合同有效期自月年

  2.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甲、乙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视为自动延长壹年,其后以此类推继续有效。如甲方/乙方欲终止合同或调整保养费用,应予有效期内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

  2.3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正常履行维保义务,甲方不得将电梯保养工作交由第三者,否则乙方仍按照本合同第3款收费;如乙方未正常履行维保义务或维保质量不符合规定,经甲方多次提醒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将电梯维保义务转交给其他单位,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

  3.保养款项及付款方式:

  3.1本合同保养电梯台,年保养费RMB:96000 元(大写:仟元整)。

  3.2甲方应按季度付保养费。余款应在日后的30个工作日内核实完之前的维保情况后付清。

  4.规范管理、安全使用与维护保养配合责任:

  4.1甲方应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电梯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4.2乙方对新承担维保的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当通过检查确认,如有隐患问题及时修理消除。维保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且处于正常状态,对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符合国家检测标准,确保检验合格。

  4.3甲方协助乙方现场保养工作并提供便利条件,乙方协助甲方单位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至少一次针对电梯特点适时进行救援预案演练。

  4.4如发生电梯关人及相关不安全现象,甲方须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029-87446563、18710416606,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如电话打不通或无人接听,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如甲方没通知乙方,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这一条建议删除,“打不通、无法接听”怎么界定?通知没通知怎么查证?) 5.规范管理、安全使用与维护保养责任:

  5.1甲方承担责任:负责下述工作及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1.1电梯环境温度应在-50C至+400C间、无灰尘;通道通畅,有永久照明。 5.1.2保证动力电源符合电梯要求。

  5.1.3机房、轿厢、厅门内外以及通道不得有各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堆放。

  5.1.4电梯规范管理、安全使用、轿厢内及厅门口的卫生清理,保持完好可靠的照明与防护栏。 5.1.5电梯年检、限速器校验、保养耗材及备品配件。

  5.1.6人力不能抗拒的因素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坏,人为破坏等造成的停梯故障修理等(不含正常使用造成的损耗、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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