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农民工|浅议农民工平等权的法律保障

来源:法律文书 发布时间:2016-10-03 点击:
摘要:农民工平等权是社会发展转型的必然产物。农民工是一群特殊的社会群体,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传统等级制度的观念等原因,造成他们的平等权经常被忽视,农民工在实际生活中处处受到歧视。因此,保护农民工的平等权不仅仅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现实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平等权的相关原理剖析农民工平等权保护的现状,探讨农民工平等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提供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以真正切实地保护农民工的平等权。

    关键词:农民工;平等权;法律保障;成因;对策平等权

     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同时也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和国际社会人权理论的重要内容。

    平等权是每一个人都应该享有的权利。马克思曾说过:“从人的这种共同特性中,从人就是他们是人而言的这种平等中延伸出这样的要求: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农民工是社会的基本成员之一,应该享有与其他社会成员平等的权利,不受歧视和差别对待。平等权是农民工最基本的社会权利,是实现其他社会权利的前提。
    一、平等权的一般理论

平等权由平等思想演变而来,是平等思想在法律上的表达。平等思想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时期。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提出正义的平等观,认为“正义是某些事物的‘平等(均等)’观念”。①平等思想正式形成于17、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第一次以政治纲领的形式确立了“人人生而平等”。1789年法国《独立宣言》规定:“在权利方面,人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至此,平等观念深入人心,成为一项普遍的宪法原则和宪法权利,是实现其他社会权利的前提。当前,农民工的平等权保护已经成为一个社会日益关注的焦点,加强对农民工平等权的保护迫在眉睫。

    保护农民工平等权在当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保护农民工的平等权有利于实现实质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补充形式上的漏洞;有利于农民工积极为城市建设做贡献,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的社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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